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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攜式同步錄音錄像設備貨物類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便攜式同步錄音錄像設備貨物類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2號珠寶城10層B區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ZZH-2021108
項目名稱:便攜式同步錄音錄像設備貨物類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4.5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4.5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談判內容一覽表
合同包 |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數量 |
技術和服務要求 |
預算總價(元) |
保證金 (元) |
1 |
1-1 |
便攜式同步錄音錄像設備貨物類采購項目 |
1套 |
詳見第三章“談判內容及技術要求” |
45000.00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后開始至雙方合同義務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本談判文件所敘述的貨物及服務的制造商或服務商,提供下列資格證明,所有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報價人公章:
(1)合格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若是營業執照已更換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報價人則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第五章“報價文件格式”必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報價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無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報價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信譽、誠實的商業道德,沒有違反政府采購法規、政策的記錄。
3.報價人應自行對其近三年有無行賄犯罪情形進行說明或承諾,作為響應文件的一般資格證明文件在相應節點提交,格式自擬。
4.報價人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并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提供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標截止時間推算)應符合下列規定:1.1成立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度(2020年)的年度財務報告。 1.2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應商,提供該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財務報告或該半年度的半年度財務報告。 ※無法按照第1.1、1.2條規定提供財務報告復印件的供應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供應商、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應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應商),應選擇提供資信證明復印件或投標擔保函復印件。 2、“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應符合《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方案》(財庫[2012]124號)的規定。
(2)提供談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繳稅證明材料復印件;
(3)提供談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復印件;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函;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報價人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書面聲明。報價人需提供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日期之后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其上述信用記錄的信用信息查詢結果網頁打印件或截圖(均須注明查詢結果網址)。
6.一個報價人只能提交一個報價文件。但如果報價人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報價:
(1)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
(3) 均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
7.報價人不得與本次項目設計、編制技術規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包括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8.報價代理人在同一個項目中只能接受一個報價人的委托參加談判。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1年12月21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2號珠寶城10層B區
方式:紙質文件及電子談判文件的售價100元人民幣/份,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本招標代理公司不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負責。未在規定時間購買談判文件的潛在談判報價人將失去報價資格。供應商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2號珠寶城10層B區)購買談判文件。未從采購代理機構合法獲得本項目的談判文件并登記報名,提出的質疑或提交的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售價:¥1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1年12月27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2號珠寶城10層B區
五、開啟
時間:2021年12月27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2號珠寶城10層B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無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
地址:晉安區長樂南路288號
聯系方式:葉先生、0591-6202629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2號珠寶城10層B區
聯系方式:林盛文、王展 0591-8330866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林盛文、王展
電 話: 0591-83308660